2009年4月28日,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了广东清远市冼小姐投诉时尚购物一案。投诉者称:2009年3月中旬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时尚购物” 的“非瘦不可”减肥药,6盒共594元。该公司的广告称无任何副作用及不良影响。但投诉人购买该药服用后,出现呕吐及头晕问题,医院诊断是胃酸过多。投诉人向该公司反映,该公司的专家团又向其推荐另一种药物,价格1054元,但服用后又出现同一问题。消费者投诉该公司,要求退回1054元。
市消委会投诉部接到这一案件后,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的想法后,耐心的向经营者解释了《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进行现场调解;经营者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夸大了产品的“疗效”,未如实说明产品的副作用及适用人群;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过我会多次的沟通调解,该公司同意全额退款并作出了一定的补偿,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1630元。
此类投诉(电视购物、网购、邮购)一直以来都是我会的投诉热点。专家提醒,消费者通过以上渠道购物要擦亮眼睛: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无条件退款”;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实物照片”;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限量发售”;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神奇效果”;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终身保修”……要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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