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谭德波 赵丽萍)本报前天刊出《老母亲不识字,却被定制天气短信》文章后,不少消费者昨日纷纷通过网络和电话投诉了相同遭遇。根据本报和大洋网调查,垃圾信息多、信号差、打单难是除“强行定制“外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其中垃圾短信更是花样百出。
一天收到50条垃圾短信
“我就要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我一直在犹豫是否要给你电话,如果你还在乎我,就打电话XXXXXXXX收听我的留言。千万不要回本机。”消费者刘某一天之内就收到了这种“暧昧”信息好几条,对方模仿一个女子离别的口气,显得似乎有些惆怅和伤感。“如果那些和女朋友闹了矛盾的,肯定就会打过去了!”
“最多的一天我收到垃圾短信50条。”刘某告诉记者,不知道“这些人从哪里拿到了自己的手机号”,他怀疑可能是自己找了几次工作,简历在网上满天飞的原因,也可能是其他途径导致了他个人信息泄露。更有趣的是,不久前,他还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对方知道他姓刘,并称他“刘帅哥”,说他“搞一夜情”被对方录像,要他往一个账号打入5000元了事,否则要把录像公布在网上。
“我根本就没有搞过,当然不怕了。”不少消费者和大洋网友都反映收到过类似信息,这些垃圾短信最开始是“玩血腥”,喜欢说家人出车祸、生重病、被绑架等,要求消费者往某个账户打钱。现在的垃圾短信则出现了“升级”,“喜欢用性感的话”,喜欢“玩性感”、“玩暧昧”。
律师:鼓励消费集体维权
“在相关民事立法上可进行一定的变动。”法律工作者汤喜友表示,在此类问题的立法上,我国在相关法律制度上采取的是填平原则,有的国家则采取惩罚式赔偿原则。前者只需赔偿消费者损失即可,而后者则要求对运营商进行惩罚性赔偿,即一旦有消费者提起诉讼,所有遭受同种消费权益损害的人自动成为原告,运营商一旦败诉,就必须对全国为数众多的消费者进行赔偿,数额巨大。
3.3日:
住在芳村,每月被收佛山漫游
消费者昨日现场质疑运营商三大问题:信号差、打单难、垃圾信息多
广州律师建议对相关法规进行修改鼓励消费者集体维权
(记者谭德波 赵丽萍)今日11:00~12:00,广州消委会秘书长李永强做客大洋网315频道和广州电台全力打造的“消费维权第一线”节目,针对315特别策化“我消费我打分”通信行业互动大调查收集的问题,解答网友市民通讯投诉问题。短短一个小时的节目,市民和网友参与十分踊跃,不断打入电话和网上留言咨询和投诉各种通信消费的问题。
根据本报和大洋网昨日的跟踪调查,打单难、信号差、垃圾信息是除开"强行定制"外,最热点的三种投诉。但消费者却表示,遇到这些情况,多数都会选择"息事宁人",不愿意"为几块钱,耗费半天时间"。消费者维权律师则建议,要规范通讯运营商服务,消费者要增强集体诉讼意识,同时相关法律规也要作出相应调整。
打个话费单,消费者要花两天
"银行查询账户进出,找ATM即一按就行,打个电话单却要这么费事!"名为网友"luominyi"消费者日前就遇到这这样一次"曲折的"打单经历。原来2008年12月到2009年1月,该消费者多次被某运营商(中国移动)乱扣"代收费",其中包括短信费、主叫费、被叫费等数个"费种"。
"致电人工服务,叫我在网上或移动厅办理话费查询业务,声称电话中话务员无法查询,请到网上或移动厅现场办理查询业务。"经网上将近40分钟的话费查询登陆,该消费者始终无法登陆。"是不是查询话费的都这样呢?不是系统繁忙就是无法登陆,最后干脆无法显示。"
刷了一个下午的电脑屏幕之后,第二天,消费者只得到现场查询话费,经过将近1个小时的车后,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移动厅办理话费查询。"第一次用这个机器的时候,不是很会用,经过半个小时弄清楚到底怎么用。"
还有消费者投诉称,一些运营商的人工服务喜欢把单据查询"踢皮球"给"网上移动厅",但经常发现往上移动厅很难登陆。对于于这种情况,广州市消委会秘书长李永强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消费者要求提供消费凭据,商家应该无条件提供,如不提供是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是违法的。
住在芳村,每月被收佛山漫游
昨日上午,在大洋网315频道和广州电台举办的"消费维权第一线"节目中,不少广州消费者都表示,除了一直被人诟病的"强行定制"之外,消费者还针对运营商提出了打单难、信号差、垃圾信息等三个主要存在的问题。
"网络信号一天比一天差,有通话中经常断线。"针对信号差的问题,很多网友纷纷大吐苦水。有消费者爆料,由于住在芳村,其CDMA服务在两家运营商之间"易主"后(中国电信接管CDMA),每月都收取所谓的佛山"边界漫游"费,经过投诉后答应退回多收的费用,但一直都没有退回。他还表示,从09年2月7日至现在一共投诉了四五次,对方只承认是多收费,但一直都没有答复退不退费。
对于这个问题,李永强表示,运营商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犹如"它发烧我吃药",CDMA转入客户反映出现的问题,有些是技术问题,对于这样的问题,运营商应向消费者说明情况。记者还了解到,消费者反映的另外一个重大问题是垃圾短信较为常见。李永强表示,垃圾短信是由于内部缺乏监管和利益驱使导致,非法出卖号码是侵犯私权,工信部之前已出规定禁止垃圾短信,但具体执行则被大打折扣。
消费者多表示不愿为几块钱"告状"
"只要退费就算了,难道还去告状?"在本报和大洋网的调查中,不少消费者都表示,尽管遇到这些情况,多数都会选择"息事宁人",不愿意"为几块钱,耗费半天时间"。还有消费者表示,"大家都这样,也没有见到几个人去告状运营商的。"
记者了解到,针对运营商存在的"强行定制"问题,近几年,北京、上海等地曾发生过"万人诉讼"的情况,但之后运营商服务改善并不多,这些投诉依旧常见,但提起诉讼的消费者则相当少。对于这种情况,广东力诠律师事务所汤喜友律师表示,如果仅从经济角度来看,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是很不合算的买卖。提起诉讼费时费力,获得的赔偿也不多,这是绝大多数消费者愿意"息事宁人"的主要原因。
律师建议相关法规作调整以鼓励消费者诉讼
"在相关民事立法上可进行一定的变动。"汤喜友表示,在此类问题的立法上,我国在相关法律制度上采取的是填平原则,有的国家则采取惩罚式赔偿原则。前者只需赔偿消费者损失即可,而后者则要求对运营商进行惩罚性赔偿,即一旦有消费者提起诉讼,所有遭受同种消费权益损害的人自动成为原告,运营商一旦败诉,就必须对全国位数众多的消费者进行赔偿,数额巨大。
提起诉讼的消费者,根据这些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他将从其他消费者那里得到一笔不菲的诉讼费支持,甚至可以使得诉讼变成"盈利活动",这就让其告状积极性大增。因此,运营商"乱收费"的情况相对要少一些。但汤喜友也表示,在我国其实也有集体诉讼,被叫做代表人诉讼,但目前并不常见,消费者成功的个案也不多。
老母亲不识字 却被定制天气短信

网上调查
在大洋网的通讯服务消费调查中,67%的受访网友表示曾被“先斩后奏”。
典型案例
有消费者的六旬老母亲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手机被强制定制“天气报告”和“秘书业务”并扣费,而其母根本不识字。
网友爆料
有运营商搞“揽装”,“收你费先,你投诉就退,你不知道就挨宰!”
(记者 谭德波 赵丽萍)昨日,在大洋网针对网友的通讯服务消费调查中,67%的受访网友表示曾遭遇“先斩后奏”开通业务的情况。有消费者的六旬老母亲的手机就被开通了收费不菲的天气预报服务,而他的老母亲根本就不识字,看不懂天气短信。有网友爆料称,有的运营商搞“揽装”,即在未征得用户的同意下先开通某业务,甚至收取费用,“有人投诉就退,没人发现就赚钱了”。
老人家不识字,要天气短信干吗?
赵先生在大洋网发帖称某运营商没有征得用户的同意,自行开通“天气报告”和“秘书业务”并扣费。赵先生透露,1月初回了趟老家肇庆,发现母亲手机有几十条天气预报的短信,当时就觉得有问题,“母亲都不认识字,要短信做什么呢?”
赵先生往上慢慢翻,发现这么一条短信:“您已成功开通肇庆晚间天气短信(首二月免费)。如需改为其他城市请回复H17。点播天气请写22城市区号发送到10620121,取消写0000。”对此,运营商客户代表解释说:“天气报告业务开通后,将通过短信告知用户,用户如不需要可以自行取消。”但赵先生对此解释很不满意:“我妈不识字,根本不懂得看短信,更不用说发‘0000’去取消!这摆明就是强制性定制。”
受访网友表示曾遇“先斩后奏”
在大洋网和广州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推出的3·15通信行业网络调查中,67%的受访网友表示曾遭遇“先斩后奏”开通业务,其中的67%受访网友还表示被乱收或多收的费用是不能退回的。
大洋网友“GZLEO2008”称自己的姐姐是某运营商的员工,并爆料称“他们说这是揽装,就是有理没理先收费,有人投诉就退,没人发现就赚钱了,发的不是小财啊。”
去年通讯投诉占服务类投诉三成
据悉,通讯类服务是2008年12315服务类最多投诉的行业之一,占服务类总投诉将近30%。在大洋网论坛报料频道和大洋消费曝光频道中,通讯投诉留言近万条,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乱扣费,乱开套餐,泄露用户资料,用户受不明电话和信息骚扰,充值送话费的活动推介和说明字眼含糊,引用户上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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